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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5-24 作者: 编辑:

青海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

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弘扬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尚,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引导广大同学养成文明行为习惯,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树立科学的育人观,遵循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行为习惯的规律,因材、因人、因事施教,对大学生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养成教育。

(二)过程性原则。强化活动实施过程,重结果更重过程,提高养成教育活动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三)长效性原则。突出活动的长效性和持续性,把握大学生行为习惯养成规律的反复性特点,坚持长期教育,持之以恒地进行引导,达到预期养成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举止文明教育。

1.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不起哄,不无理取闹,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2.爱护公共财物和校园环境,不攀折花木,不践踏草坪,坚决杜绝“厕所文化”、“课桌文化”、“墙壁文化”,不张贴非法“小广告”。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酗酒,不乱扔废弃物。

4.注意文明礼貌用语,不说粗话脏话,不恶语伤人。

5.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着装整洁,不着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服装,仪表端庄,不穿拖鞋、背心进入公共场所。

6.与异性交往言行适度、举止得体,公共场所无男女勾肩搭背现象。

(二)教室文明教育。

1.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自觉保持教室整洁,营造良好教学环境。

3.教室不开手机,不影响他人学习。

4.积极配合老师,促进师生互动、教学相长,提高课堂学习质量。

(三)宿舍文明教育。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

2.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尊重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

3.讲究宿舍格调,不乱涂乱刻乱画,不贴不健康字画。

4.保持宿舍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被子叠放整齐。

5.保持公寓区安静,不大声喧哗。

6.无赌博、酗酒、打麻将等违纪行为。

7.无打架斗殴现象。

8.不在学生宿舍举行带有宗教性质的活动,不放置带有宗教色彩的图案和物品。

9.尊重同寝室室友的生活习惯和个人隐私。

10.寝室内营造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相互学习的氛围。

(四)就餐文明教育。

1.遵守就餐时间。

2.节约粮食,不铺张浪费,不随意丢弃饭菜。

3.维护就餐秩序,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饭后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

4.餐厅不大声喧哗。

(五)网络文明教育。

1.倡导《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自觉抵御网上不良信息的影响,唱响网上文明主旋律。

2.不沉溺于网络,不浏览内容低级、庸俗网页,不无节制、通宵上网。

3.网上交友谨慎,提高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自己,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4.不利用网络知识恣意妄为,缺乏社会责任感,破坏网络秩序。

5.维护网络安全,不在网上发布、转载不利于团结稳定及损害学校和个人形象的帖子,不发布、转载虚假信息。

6.谨防网络诈骗,保护好人身、财产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成立学校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尚玛,副组长:周全厚、赵常丽、苗海平、薛振东、白英卿、蔺琳,成员:各院系负责人。各院系成立加强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工作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本院系的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的实施与落实情况,要从有利于大学生成人、成才,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大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长期性和重要性,认识到做好大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科学规划,真正把对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的每一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依托载体,推进落实。学校将每年3月和9月确定为青海大学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主题活动月,集中开展“牵手文明,美在身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做到诚实、朴实、充实,追求高雅、高尚、崇高,努力推进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建设;在每年9月份,针对所有新生开展入学教育宣讲活动,使广大新生学习学校的基础文明知识,提高礼仪修养,树立文明风范;充分利用志愿者日、课堂教育、毕业教育等契机,对大学生开展不同形式的基础文明教育。要求各院系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基础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通过教育学生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青海大学大学生行为准则》、《青海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制度,加强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充分利用辅导员、班主任团学组织主抓院系大学生基础文明工作,创新工作手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求各班级、各团支部在活动月期间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至少召开2-3次主题班会,结合日常行为自查自检,制定班级和个人文明公约;各班级班主任要对本班级文明创建活动全程参与和负责,进一步增强大学生荣辱观念,提高学生文明修身意识。要求各级学生会、学生社团广泛开展美化校园专项行动,创建优良学习环境。

(三)加强督导,明确责任。各院系要制定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的量化评价办法,制定出日检查、周小结、月评比、学期总评的制度。学校以校学生处为牵头单位,成立校团委、各院系为成员的大学生校园文明督导队,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对学生文明行为进行全程检查督导,及时匡正不文明现象。

  (四)以点带面,培养典型。发现、培养、确定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典型,先进典型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是单项的;可以是学院、班级,也可以是个人。推广典型经验,既要有科学性,又要有可操作性,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以及不同学院的可借鉴性。

    五、考评办法

学校将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纳入《青海大学学生工作评估体系》中,对各院系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主题活动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