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才招聘

人才招聘

青海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5-21 作者:  编辑:

 

根据《2015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5]245号)及《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5年人才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由青海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

考核方式: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由专业考核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均为100分,分别按70%和30%比例计入总成绩,择优录用。重点考核内容如下:

1、学校根据聘用条件和博士岗位报名情况,符合条件的,安排各院系部组织专业考核和试讲工作;

2、符合学校全职引进条件的博士一并参加院系部的专业考核。

3、通过专业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结构化面试。

(二)硕士研究生岗位(含报考硕士岗位的博士)和特殊岗位(体育训练足球专项、信息资源管理)

1、专业技术类硕士岗位(含体育训练足球专项特殊岗位)招聘考试由专业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专业考核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

(1)专业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学术素质评估和综合素质测评。专业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专业考核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专业考核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结构化面试。重点从综合分析能力、知识应用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的,按照应聘人员专业考核和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列为拟招聘人选。

(3)报名人数为1人的岗位,由学校视专业考核和面试的成绩决定是否录用。

(4)对于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博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博士研究生。

2、管理类硕士岗位(含信息资源管理本科专业特殊岗位)招聘考试由综合素质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三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和30%。

(1)综合素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管理类硕士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占测试成绩的40%)和写作能力测试(占测试成绩的60%)。信息资源管理本科岗位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为《信息资源建设》。

(2)岗位能力测试。考核内容主要由岗位能力素质评估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组成。

综合素质测试、岗位能力测试结束后,分别按30%、40%比例合并计算成绩。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为1人或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的,按照综合素质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列为拟招聘人选。

(3)报名人数为1人的岗位,由学校视综合素质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成绩决定是否录用。

(4)对于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博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博士研究生。

(三)本科生岗位

采取考试录用的方式,分为三个环节:笔试、实践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按照7:1.5:1.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占总成绩的70%。

2、实践能力测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和职责进行实践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5%。实践能力测试结束后,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5%。面试程序与专业技术硕士岗位一致。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的,按照笔试、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拟招聘人选。

四、后续工作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国内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必备的资格证书、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2015年4月30日前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或证明时间在4月30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学校对考察对象学习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经笔试、专业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青海大学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经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加强工作力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确保2015年招聘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组织纪律,强化职责分工,严密规范操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招聘业务能力测试全过程的公平公正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师生等关系的,均应当主动回避,不得隐瞒。

(四)严肃招聘纪律,命题、考核环节纪检人员要全程监督。命题人员、考官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严守保密纪律,违者从严处理,严肃追责。

六、其他事项

青海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公告一般提前7天在学校官网http://www.qhu.edu.cn/“通知公告”和“人才招聘”栏目发布。各阶段工作安排以网络公告为准,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青海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日程计划表

      2、青海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2015年5月2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