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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校本部周转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9 作者: 编辑:

青海大学校本部周转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大学(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青海大学校本部周转房维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大学校本部周转房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百鑫竞磋(工程)2023-03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55.22万元

最高限价

55.224513万元

采购要求

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所含内容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换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青建工〔2023〕12号)文件;2.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2.4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609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20230612起,20230616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

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

发售地点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31楼招标代理部)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员工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磋商时间

2023年06月25日14:3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31楼13116室)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大学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99708959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璟

联系电话:0971-4511712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31楼13107室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大写:陆仟元整

小写:600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中国银行西关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105013973458

银行行号:104851003334

提交时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方式: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格式由金融机构提供。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代理服务费

金额:5522.00元(大写:伍仟伍佰贰拾贰元整);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大学官网》《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监督部门

及电话

监督部门:青海大学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1-5209383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