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确保委托招标代理业务合法合规,提高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通过遴选的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大学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一、项目编号:青大招标(服务)2020-01号
二、项目名称:青海大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三、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5、投标人注册地在西宁市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如不是西宁市内的,应在西宁市内设立有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
6、在西宁市内具备相应的开(评)标办公场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7、具有2017年以来委托进行招标的同类项目业绩(基建工程、仪器设备、家具采购、物资服务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54340810@qq.com)
五、报名时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
2、将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至报名邮箱,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免费获取,网上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将遴选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评审时的资格审查合格或最终通过。
七、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20日
八、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上午8:30至2020年3月27日
下午17:00截止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6:00
十、投标文件送至地址:青海大学校本部行政C区302室
十一、现场考察时间:2020年3月31—4月1日
十二、评审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9:00
十三、中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3日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5209383 18997043693
青海大学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